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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8 The last fun of May五月结束之前最后的一个long weekend.
踩着灼热的阳光,Palm Spring,沙漠中的一小块绿州,散发着火辣辣的热带风情。
冲着两个名字而去,世界上最大的旋转缆车和世界上八大人工奇景之一。
感叹鬼斧神工的奇迹,缆车升高,世界在脚下,一种挣脱的快感。
假期结束的最后一个下午,丢给街角的Starbucks和林一峰。Green tea lemonade和关于旅途,生活与爱的音乐。
生活,只要简单和无拘无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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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y 21 五月二十 首先祝MAY生日快乐,天天开心.
最近太懒,做什么都懒。实验上开始遇到重重困难。
天气越来越热,早上去学校的路上经常碰到老板。老板走路很快,所以,我都需要飚车才能在他之前赶到实验室。羽毛球打得越来越不好,有退步的迹象。还和christy经常讨论着要去参加比赛的,一上场就被菜了吧。。。
最近的娱乐活动是电影,有几部电影都是首映不久就跑去看了。
蜘蛛人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动画片之一。不过,这片名竟然被有人翻译成:“失败的男人”。。。对于这样的片,对于情节当然不能有太大的期待,很老套的英雄救美。不过,对于像我这样喜欢科幻片的电影儿童来说,有够猛的特效,就可以了。
![]() <shrek>,动画片,看预告片的时候觉得很搞笑,实际好像没有那么好笑.前面的两部也没有看过.还是觉得之前的<>更好看一些.
![]() <Once>....James说这就是住在南加州的好处,因为这部片现在只在LA和Newyork上映.我觉得,这就是身边有爱看电影的朋友的好处.因为总是能看到好片.的确是一部好片,不枉费今天下午,绕West Hollywood一圈又一圈地找Arclight cinema.这是爱尔兰拍的一部电影,讲两个喜欢音乐的人,对音乐的热爱让他们遇到彼此,不过最后两个人都没有走到一起.
电影海报中有一句:How often do you find the right person? 他们遇到对的人,却没有在对的时间里,所以,只能错过.
整部影片,百分之七十都是男女主人公在唱歌.非常棒的音乐,如果他们出CD,绝对是一张精品.
![]() James朋友的太太仍洛城十八台记者,听闻我从海南岛上来,便访问我对于LA一个活动的看法...于是,上电视了!!!哈哈,这个访问非常地官方...
A&F今天在MALL里秀出半裸猛男,站在门口迎宾.真想把某位小姐与半裸猛男互搂的照片发上来...
singing版终于推出<<和未来有约>>的MTV了,非常赞.
May 05 那些花儿——娜娜![]() 开始写娜娜是因为从初中开始,我就离开家里,去外地去读书,所以跟院子里同龄小朋友的回忆,大多数也都到初中结束。而娜娜,算是院子里一群小孩里面,跟我最要好的。
娜娜其实并不出生在我们院子里,她是到了四岁?(不记得了)才从乡下搬到我们院子里来。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 ,她戴着一顶红色的毛线织的帽子,帽子还特意织出两只可爱的小辫子。娜娜那时候脸上不知道长什么东西,两颊红扑扑的。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眼睛,因为是单眼皮,而且很小,所以,几乎成一条小缝。当时我看到的时候真的心里就在想:为什么看不到眼珠子。。。
娜娜刚搬过来的时候,院子里的一群小孩子围在她家门口看她。不知道是大人们教坏小孩的,还是怎么样。小小年纪,竟然也搞“歧视”。
“你们看她,好脏,脸是不是几天没洗过?”
“听说他们上厕所都是爬到树上的。。。”
“我见到过她捡掉到水沟里的包子吃。。。”
因为这些莫名奇秒,越来越荒唐的流言蛰语,院子里的小孩一个一个地躲开她,不愿意跟她玩,好像她做的什么动作都看不顺眼。但,我却不知道为什么,却很主动地找她玩。她也很乐意地跟我呆在一起。当时我们好到放学回家,两个人跑进她家的房间,我穿她爸爸的衣服,她穿她妈妈的衣服,两个人学电视剧里的剧情演戏(似乎是当时很红的一部台湾电视剧)。现在想起这种举动,还觉得很好笑。可这就是当时两个五六岁的小孩很单纯的友谊。不过,别人却不这样认为,因为两个人的过度要好,绯闻开始出来了。经常在院子里的某个墙角,会发现用粉笔写着的字:
“XXX和XXX搞对象”,
“XXX爱XXX”。
而且,当时院子里的小孩都在认为,她在带坏我。而且作为当时孩子群里的“大姐大”,我的姐姐,也开始告诫我:“以后不许和她玩!”。不过,我不太介意这些事情,还是继续和娜娜保持着很好的关系。。。
渐渐地,院子里的孩子们都长大了。搞“歧视”这种幼稚的行为,大家也都不玩了。娜娜也开始亭亭玉立。因为她活泼洒脱的个性,大家也越来越喜欢上她。我们上了小学,每天放学后,总有一群小孩留在学校里玩“单脚抓人”的游戏,里面总能听到娜娜开朗的笑声。。从一年级到六年级,我们没有完全都同班,但也都在隔壁班或同一层楼,这段时间有很多有趣的事情。比如说,我们一起办过一个小图书馆。我们两当馆长,说服其它的小朋友,把所有的漫画都收集起来,然后叫其它的小朋友办图书证,这样就可以借这些书看。不过。办到后面,变成了我们自己的图书馆,我们把里面的漫画小说全部都看完。到更后面,那些小朋友连自己贡献的书也都不要了,结果那些书就被我们两平分。我还记得,这段时间,我和娜娜是邻居,她的床就在窗户边上,但这个窗户很高,每次我要找她玩或是要讨论图书馆事宜,就会拿一根长棍子,举起来,敲敲她窗玻璃,她马上就会伸出头来,微笑地说:马上出来!!
提到小说,有一件事。娜娜很喜欢看小说,看过很多书。当时她到她爸爸的朋友家,借了一本小说,叫《梁祝》,她看过觉得很好看,就借给我说:“这部小说是神仙故事,最后两个人都变成蝴蝶。。。” 小孩子似乎对神仙故事一般都很好奇,我于是马上拿过来看。其实,更准确来说,那是一部爱情小说。但其实,我当时并没有把它当成一部爱情小说来看,只是看完了故事情节,梁山伯和祝英台最后的确变成了蝴蝶。不过,这本薄薄的黄皮的小说,被我妈看到了。她的看法可就不一样。我妈妈从小对我管得非常严。这种爱情小说,在当时她看来,绝对是污染我思想的垃圾书。可以想象,当时她大发雷霆,马上查到这本小说是娜娜借给我的。于是,娜娜惨了,我妈直接找到她爸爸,然后来一句,“不要再叫你女儿来带坏我家小孩。。。”,不知道为什么, 我从小就要扮演这种要被人带坏的小孩的角色。娜娜当时肯定被她爸爸骂了对于这件事情,我很不满意我妈的做法,为此闹过情绪。
娜娜的爸爸,这是我不太喜欢的一个人,实际上,我觉得娜娜的父母没有对她很好。这其实归于中国一个很奇怪的习俗,重男轻女。她父母几乎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弟弟。对她,是很不好,有很多事情,我是亲眼看到。即使当时年纪很小,但就是觉得很讨厌她爸爸妈妈。不过,娜娜倒是从来没有对她爸妈的这种不公平的行为有过任何怨言,她都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他们一句坏话。有时候我问她会不会觉得不开心,她都摇头。
初中,我们同班三年,娜娜当上了我们班的文艺委员,因为她很会唱歌。当时学校有一个习惯,晚自修之前,都会让一个人教全班的同学唱一首歌。娜娜几乎就每天教我们唱一首歌,她教的第一首是周华健的《朋友》。娜娜的字写得很好,尤其是板书,当时全班的同学看她写在黑板上的歌词,都很震撼,一个女孩子的字体怎么这么有气魄。。。
当时,阿哲深情款款的唱腔,唱红了大江南北,唱醉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心。娜娜很喜欢他的歌,而用她的声音来演译他的歌,更是另有一番风味。娜娜的声音是女中音,清澈,却在又带着一点点沙哑,就像是干净剔透的溪水,从一片细细的沙子上面流过。。。
在这段时间,娜娜很快步进了恋爱的早班车。她男朋友是当时的”七班三侠“之一,锋。哈哈,其它的二侠,就是我和另一个同学。(这两个人,以后也可能会出现在这部系列文章里面)有恋爱的滋润,在这种懵懵懂懂的年纪,日子过得很开心,却也很快。
初中毕业,我与其它“二侠”,考到了另外一所高中念书,娜娜继续在原来的中学念高中。每个暑假回来,我们会去K歌。当时各种各样的迪厅,K厅,像被一阵狂风席卷而过,一夜之间出现在各个大街小巷。而为了吸引顾客,这种歌舞厅开始举办各种各样的唱歌比赛。记得一个地方叫“夜沙滩”,我和娜娜一起报名了参加那个比赛,我们双双进入了决赛。她唱的依旧是阿哲的歌,那首歌是当时一部很红电视剧《一路风尘》的片尾曲,名字叫《且行且珍惜》。虽然后来决赛没有羸,但那一次比赛,让我知道了娜娜在她当时的高中,有多红。因为那首歌唱得太棒了。
2001年的夏天,很热。高考,更是像一个杀红了眼的烈日,拼了命地折磨着每一个高三的学生。而在这个被很多人称为人生转折点的时段,发生了一件事情,让娜娜的人生,真的开始转折了。
这件事情要与娜娜的恋爱有关,娜娜与她的男友,在这段时间内,因为某些原因,分手了。初尝爱情的苦涩,对一个十八岁的少女来说,可能很痛苦。当时,internet这个名词,开始悄悄地潜入中国大地的各个地方,不知道是方便了人们,还是毒害了人们。网络聊天,可以让你通过一个小小的屏幕,去认识全世界各个角落的人。这种东西,在当时看来,多么新奇有趣啊。无数青少年,头也不回地陷入了其中。娜娜也把她的情绪,全部投在了网络上。
一个据说是名校高材生的网友,在网络上认识了娜娜,决定飞来海南见面。殊不知,他这一来,彻底扰乱了别人平静的生活。这还是要怪娜娜那个很stupid的爸爸(我不得不这么说,因为他做的事情,在我看来,身为一个父亲,的确是非常地愚蠢),其中的细节不详述了。当时是闹得沸沸扬扬,学校也要在这个时候好像也要表现出一个杀一儆百的态度(因为当时不少学校里的人迷恋网络),要娜娜退学。她的成绩当时其实很不错,正常地参加高考,能上一个很好的大学。娜娜当时做了一个决定,她要离开那个地方,自己去创业。
当时远在其它地方读书的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,她已经做好决定了。我打电话给她:“你做这个决定,你要不能后悔。”她说她决不后悔。
后来的创业没有成功,娜娜又回来了。再后来,娜娜又和锋在一起了。再再后来,他们告诉我说,他们要结婚了。
现在娜娜在广州打拼着她的人生,当然,还有锋。幸福的小两口。我之所以说那是她人生的转折点,是觉得她应该能过得更好,打拼的起点,应该要比现在更高。
上一次回国,本来以为能见到他们两个,可是因为他们工作太忙,没有假期。下次如果从广州走的话,可以见见他们。不过,看到了他们最近的照片,雨中撑着小伞,娜娜依偎在锋的身边,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,我知道,她一定很幸福。
不知不觉,就写了这么多,其实发现回忆这件事情很有趣,童年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从脑里闪过。有很多,只剩下模糊的印象了。看来真的要趁得还记清楚的时候,把它们写下来。
要结束这一篇,就用娜娜曾经唱过的阿哲的歌《且行且珍惜》
迎著风向前行
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而想起过去 点点滴滴如春风化做雨 润湿眼底 憎相会 爱别离 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 却已然离去 没有谁能忘记 这真挚情谊 你会祝福我 我也会祝福你 且把泪水轻轻拭去 期待再相遇 就算相见无期 在某个夜里 你会想起我 我也会想起你 默契永存你我心底 情缘系千里 且行且珍借 那些花儿 决定开始写这个系列是因为曾经看过很多人写回忆录,而且,随着年龄的渐渐增长,最近开始发现,记忆里的一些曾经耀眼闪亮的碎片好像渐渐开始要变得黯然无光了。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其实很平淡,值得回忆的人和事也就那些。我珍惜这些感动,不想再过个十年八年,连这么一点点的记忆也被抹平了。
不知道还能想起来过去的多少事情,有的可能只是一些是支离破碎的片段了。开始写这个系列,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下来,或许不会停下来,我会一路记载走过的每一步。
取名为那些花儿来自于朴树的这首歌,一直很喜欢,歌词的意境很好,总是会勾起过往的回忆。
那片笑声让我想起 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 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 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 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? 他们在哪里呀?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啦………想她. 啦………她还在开吗? 啦………去呀!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----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 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 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 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 春秋和冬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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